半岛电竞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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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交易事项存在交易审批的不确定性、目标公司经营业绩不达预期、商誉减值等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六、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了进一步落实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发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的战略部署,扩大公司在汽车业务板块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威新能源”)拟以人民币48,750万元分期付款收购骏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伟实业”)所持有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骏伟”、“目标公司”)7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交易”)。本次收购完成后,江苏骏伟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威新能源拟与骏伟实业、刘伟铿、周光辉、陆福中及李源昌(上述自然人为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签署《关于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威新能源以人民币48,750万元分期付款收购江苏骏伟75%的股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人实施具体收购事宜。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国资相关部门批准及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实际控制人:刘伟铿。骏伟实业第一大股东AcewayHoldingsLimited的股东情况:刘伟铿(持股65%)和周光辉(持股35%)。因此,刘伟铿为骏伟实业的实际控制人。

  2、骏伟实业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历史沿革:江苏骏伟于2008年1月24日成立,由骏伟实业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2008年至2021年期间,江苏骏伟经历8次增加注册资本、11次变更实收资本、以及1次经营范围、住所变更。2021年4月12日,江苏骏伟股东出具《骏伟塑胶制品(太仓)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吸收向锐为公司新股东,该股东以新增注册资本4.02万美元入股,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2021年10月25日,江苏骏伟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由江苏骏伟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江苏骏伟截至2021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353,917,508.17元人民币折为公司股份26,697.2394万股,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江苏骏伟注册资本为26,697.2394万元,股东认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表(收购完成前):

  江苏骏伟共有2家子公司,分别为东莞骏伟塑胶五金有限公司(境内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骏伟”)及墨西哥骏伟工业有限公司(拟收购的境外控股子公司,AcewaydeMexicoS.A.deC.V,以下简称“墨西哥骏伟”)。

  墨西哥骏伟原与江苏骏伟同处于骏伟实业控制之下,2022年9月1日,江苏骏伟与骏伟实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骏伟实业将其持有墨西哥骏伟99.99%的股权以1美元的对价全部转让给江苏骏伟。

  江苏骏伟已于2023年10月12日完成向骏伟实业支付股权转让款。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苏骏伟作为股权收购方,已经履行了中国境内对外投资所需的相关批准/备案手续,但本次收购尚需按照墨西哥当地法律规定完成相应股权变更手续。待股权变更手续完成后,正式成为江苏骏伟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江苏骏伟模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如下:

  江苏骏伟已于2023年10月12日完成向骏伟实业支付股权转让款,并已经履行了中国境内对外投资所需的相关批准/备案手续,本次交易前墨西哥骏伟需按照墨西哥当地法律规定完成相应股权变更手续,作为本次交易股权交割先决条件。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假定墨西哥骏伟于2022年度及2023年1-9月期间内持续存在。

  2、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模拟审计报告》(XYZH/2023SZAA7B0107,以下简称“模拟审计报告”),江苏骏伟最近一年一期模拟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本次目标公司由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该公司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模拟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023)第560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江苏骏伟的模拟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江苏骏伟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经专项审计后的模拟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以及账外无形资产。评估范围内经审计后的模拟合并层面资产总额账面值为932,680,226.66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421,028,785.83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511,651,440.83元,评估前上述账面值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并出具模拟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号为XYZH/2023SZAA7B0107。

  4、评估结论:对江苏骏伟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涉及的模拟股东全部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合并口径下归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51,164.38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55,515.60万元,评估增值4,351.22万元,增值率为8.50%。

  采用收益法,基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及经营规划,得出的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合并口径归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51,164.38万元,江苏骏伟模拟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4,696.16万元,评估增值23,531.78万元,增值率为45.99%。

  收益法评估结果74,696.16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55,515.60万元,二者差异19,180.56万元,差异率为34.55%。两种评估方法测算的结果存在差异的原因如下:

  基于被评估单位历史经营业绩和管理层对企业未来的前景预测,其价值不仅体现在评估基准日存量有形资产及账务已记录的无形资产上,更多体现于被评估单位所具备的,包括技术经验、市场地位、客户资源、团队优势等方面的整体无形资产上。在行业政策及市场形势支持被评估单位持续获得经营收益的趋势下,收益法评估从整体资产预期收益出发,结果能够较全面地反映其依托并利用上述资源所形成的整体组合价值,而资产基础法仅从资产构建成本上反映单项资产的简单组合价值。相对资产基础法而言,收益法能够更加充分、全面地反映评估对象的整体价值。故我们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5、本次交易定价情况:依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且经交易各方商定以该评估结果扣减目标公司及东莞骏伟截至评估基准日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后,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以人民币65,000万元作为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估值,本次拟收购江苏骏伟75%股权的交易总金额为48,750万元。

  (七)截至2023年9月30日,除江苏骏伟为全资子公司东莞骏伟提供担保外,江苏骏伟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等情况。

  (八)与交易对手方经营性往来情况:江苏骏伟控股子公司东莞骏伟、墨西哥骏伟与交易对手方骏伟实业存在关联交易。截至2023年9月30日,江苏骏伟控股子公司东莞骏伟、墨西哥骏伟对交易对手方骏伟实业关联债务应付余额为人民币3,273.63万元;江苏骏伟控股子公司东莞骏伟对交易对手方骏伟实业关联债权应收余额为人民币16,921.42万元。

  其中,转让方骏伟实业需在交割日前通过目标公司分红、债权债务抵消、自筹资金偿债等方式,完成转让方骏伟实业对目标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骏伟的关联债务余额的清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会对与转让方骏伟实业之间的关联往来进行清理,关联债权债务余额将清理为0。江苏骏伟不会出现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交易对手方骏伟实业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九)截至2023年12月26日,交易对手方骏伟实业正在合作的客户、正在执行中的PO订单金额共22,650,727.90港元,但转让方及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确认并承诺,将在交割日前,尽可能完成所有转让方已承接但未履行完毕的订单,如届时确因客观原因未履行完毕的订单均应在不晚于交割日前转移至目标公司或其子公司履行。

  (十)截至2023年9月30日,目标公司子公司东莞骏伟以5项专利为其在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2022年10月27日至2027年10月26日期间的全部借款和授信提供最高限额为2,250万元人民币的质押担保,该项质押是为东莞骏伟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提供的担保,故在正常还款等情况下,不会对江苏骏伟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江苏骏伟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江苏骏伟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查封、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形。江苏骏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涉及其他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况;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及任何财务资助等情况。江苏骏伟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近三年又一期不存在资产评估情况。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骏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各方同意,转让方根据本协议应收取的股权转让对价款为人民币487,500,000元,前述价格已包含税费。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且生效且共管账户开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共管账户中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的30%,即人民币146,250,000元。

  二期款支付条件达成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共管账户中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的40%,即人民币195,000,000元。

  二期款支付条件为:(1)本协议约定项下各交割先决条件均已达成(或被受让方豁免);(2)且各方按约定完成全部交割。

  尾款支付条件达成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共管账户中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的30%,即人民币146,250,000元。

  (1)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完成且已按本协议约定完成股权转让对价款的调整(如有);

  (3)东莞骏伟及墨西哥骏伟的章程及董事、监事、高管及法定代表人已按转让方、受让方共同书面确认的方案完成变更。

  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损益安排:目标公司在过渡期产生的盈利由受让方按交割日后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享有;目标公司在过渡期产生的亏损,转让方及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应在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货币资金方式向目标公司进行补偿。

  转让方及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承诺,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承诺的净利润分别为:

  (1)目标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半岛官网注册、5,000万元、6,000万元。

  本协议“净利润”是指目标公司每一日历年度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任一年度实际净利润未达到转让方承诺的净利润的95%的,则转让方与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应以货币资金向受让方支付业绩补偿,业绩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当期应补偿金额=(目标公司当期承诺净利润-当期实际净利润)÷补偿期限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和×目标股权交易对价。

  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净利润累计金额低于承诺净利润累计金额的95%的,累计补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补偿金额=[(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对价总额]-2024至2026年度计算的累计已补偿金额,双方同意,补偿金额上限为:股权转让对价款×(1+6%年化利率÷365×自目标公司尾款支付至共管账户日至全部业绩承诺补偿款支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日的实际天数)。

  若计算的补偿金额为负值或0,则转让方无需另行补偿,如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净利润累计金额高于承诺净利润累计金额的,则受让方需退还转让方已补偿部分(如有)。

  为确保转让方及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履行或足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安排,转让方与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同意将交割后合计持有目标公司共计24.9%的股权质押给受让方作为业绩承诺的担保,并同意在尾款支付前办理完成上述股权的担保及质押登记手续。

  若业绩承诺均完成或业绩补偿均履行完毕的,则受让方同意协助转让方、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办理目标公司剩余质押股权的解除质押手续。

  本项目交割先决条件设置如下:本协议各方为本次交易的目的均已签署且交付了所有必要的交易文件;

  目标公司核心员工均已与目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签署《持续服务及竞业禁止协议》,并需保障该等核心员工剩余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

  转让方及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已完成关联方、关联交易和关联往来余额清理且已提供相关凭证并获得受让方书面认可;

  转让方及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已完成转让方应转移至目标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的转移;

  墨西哥骏伟99.99%股权完成全部变更手续并从转让方转移至目标公司名下;

  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已就终止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完成决策并形成了有效决策文件,相关员工已签署了相关协议同意终止股权激励协议、拟实施员工持股平台出具相关承诺函;

  在依据本协议二期款约定付款前,受让方有权通过书面形式放弃或简化一个或几个上述的先决条件。

  此外,对于目标公司应收和其他应收关联方款项,转让方需在交割日前通过目标公司分红、债权债务抵消、自筹资金偿债等方式,完成本公告“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八)与交易对手方经营性往来情况”所述转让方对目标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骏伟的关联债务余额的清理。

  其中,通过目标公司分红方式偿债的,转让方及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承诺,应将全部分红款用于归还对目标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骏伟的关联债务,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各方同意,目标公司及东莞骏伟截至基准日前已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转让方享有,转让方可在交割前进行分配,本协议约定的交易对价已经考虑该因素,且该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后,转让方及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保证必须全部用于转让方向目标公司清偿关联债务。

  基准日后目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由各方按照交割后持股比例享有。

  转让方及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承诺,本协议签署后,其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关联方,将与目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上应保持独立,确需发生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签署协议,以明确权利义务,并按照法律规定、目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章程和本协议约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转让方及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同意并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无论其是否在目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均不得,并且应促成其关联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与目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竞争,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投资、从事与目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任何业务,不得在与目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中拥有股权、参与管理、控制或融资,或受雇于该实体,或成为该实体的顾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服务。

  各方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约定,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本协议,应根据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自各方全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捺印)之日起成立,并自相关审批程序完成且协议附件原件签署和移交后生效。

  本次收购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继续独立经营,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是塑料空调风叶专业生产企业,主营业务为塑料空调风叶的设计、生产及销售,除此之外公司业务体系还包括了各类高性能风叶、改性塑料、汽车零部件、模具开发的设计生产与加工制造。随着广州开投智造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后,公司持续开发和利用控股股东的资源优势以及广州市、广州开发区强大的汽车产业资源,在继续保持风叶领域品牌、规模、研发优势的同时,全力发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汽车材料产业,努力将汽车业务板块打造成为公司第二张名片。

  目标公司江苏骏伟主要向汽车整车厂商的一级供应商生产提供内嵌电路精密注塑类汽车零配件的设计开发、模具的生产销售、部件自动化装配、部件生产销售等服务。目标公司产品类型包括汽车电控门锁部件、动力系统电控电路部件、车门动作件及结构件、电动座椅电控部件及内饰件、尾门及天窗配件等精密注塑功能组件。目标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世界主流汽车品牌,既包括如大众、奔驰、宝马、奥迪、保时捷、宾利、沃尔沃、路虎、通用、福特等;也包括吉利、蔚来、理想、上汽荣威、Tesla等新能源汽车品牌。目标公司以精密嵌件注塑为工艺核心,建有国内东莞市、太仓市及国外墨西哥克雷塔罗市三大生产基地,全球员工约1,400名,与行业内众多知名一级供应商如麦格纳、安波福、博格华纳、博世、采埃孚、凯毅德等保持了超过20年的合作供应关系,成为了世界汽车产业链中稳定可靠的重要一环。江苏骏伟深耕汽车电控门锁部件精密注塑领域20年,为国内汽车电子门锁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江苏骏伟门锁零部件量产8个平台化产品,以高、低配型号变化,适配不同汽车品牌、不同档次的车型,其汽车电子门锁精密注塑配套模块年均产销量达到3,000万套以上,可配备新下线万台。

  除重点发展汽车行业外,江苏骏伟在通信、工业、医疗、消费和光伏等行业也均有布局,如为戴森定点供应的吸尘器及吹风机高速部件;为德国VACUUMSCHMELZE(瓦克华)定点生产的光伏整流器部件,为艾默生提供的医疗设备配件等,均在各领域取得了广泛认可。

  随着在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的驱动下,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高速发展,下游客户产能扩张速度进一步加快,带动汽车电子门锁、汽车电控连接器等精密注塑件订单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数据,2022年,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2023年1-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78.8万辆和374.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2.4%和44.1%。随着汽车向着电动化、智能化发展,汽车电子占整车成本的比重逐步提升,汽车电子技术的应用程度已经成为衡量整车水平的主要标志。

  江苏骏伟在汽车电子门锁、电子电控、汽车座椅等领域有着丰富的技术积累和稳定的客户市场,以及其汽车电子产品矩阵及镶嵌注塑技术都是公司汽车零配件业务的有效延伸和拓展,有利于加快公司横向汽车精密配件业务、智能制造升级等高盈利成长性领域的产品开拓。不仅能够有效帮助公司提升汽车零配件领域的业务规模及占比,增强盈利能力,快速推进公司的业务多元化战略;此外,公司在精密模具和精密注塑等领域的产品和技术积累,并持续开发和利用控股股东的资源优势以及广州市、广州开发区强大的汽车产业资源,亦能够帮助江苏骏伟提升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拟通过收购江苏骏伟75%股权,为公司引入汽车门锁等汽车零配件领域的领先企业,符合当前市场需求以及公司业务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收购江苏骏伟75%股权,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江苏骏伟在汽车电子门锁、电子电控、汽车座椅等领域有着丰富的技术积累和稳定的客户市场,新能源汽车发展伴随着的汽车电子化、智能化浪潮,将进一步推动汽车电子门锁等汽车电控产品的需求,进而有助于目标公司江苏骏伟的业务发展,扩大公司在汽车领域的布局。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助于公司与江苏骏伟充分发挥各自在研发、技术、资金、供应链和市场等方面的协同性,通过整合双方资源和协同发展,提升公司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增强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打造新的业务增长曲线。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此次以人民币48,750万元收购骏伟实业所持有的江苏骏伟75%股权,将根据协议约定分期支付,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拟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并购贷款的方式筹集交易款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收购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骏伟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其运营情况将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本次交易定价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交易各方的利益,也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1、交易审批风险:本次交易尚需国资相关部门批准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能否顺利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经营业绩不达预期、商誉减值的风险:如未来受到宏观环境、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市场需求以及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目标公司可能存在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尤其是海外经营所面临的法律体系、市场环境、企业文化等方面与国内存在差异,墨西哥骏伟面临海外经营风险。

  如业绩不达预期,进而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将会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标的资产评估的风险:以2023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为基础,且经交易各方商定以该评估结果扣减江苏骏伟及东莞骏伟截至评估基准日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后协商确定。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鉴于资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且受限于目标公司提供的内部资料,如果本次评估中包含的相关假设、限定条件及特别事项等因素的不可预期变动,可能将对本次评估结果的准确性造成一定影响。

  4、整合目标公司的风险:本次收购完成后,江苏骏伟将成为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江苏骏伟主营业务是向汽车整车厂商的一级供应商生产销售内嵌电路精密注塑类汽车零配件。考虑到公司与江苏骏伟在细分业务、运营模式、客户群体、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能否在短期内对江苏骏伟进行有效的管理整合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意见:经审计江苏骏伟按模拟财务报表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模拟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2023年9月30日的模拟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2023年1-9月的模拟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模拟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模拟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模拟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模拟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模拟审计报告所述的编制基础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江苏骏伟2022年12月31日、2023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模拟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2023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模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模拟审计报告》(XYZH/2023SZAA7B0107号);

  6、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模拟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023)第56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公司二楼3号会议室。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议案2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及2024年1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线-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1月26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528305(信函请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霍翠欣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联系电线、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截止2024年1月22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威股份”)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人民币11,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威新能源”)进行增资并完成注册资本实缴,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主要是用于收购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以下简称“江苏骏伟”)。增资完成后,顺威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1,000万元。公司仍持有顺威新能源100%股权。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人实施具体增资及实缴事宜。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营范围:汽车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情况:2023年,顺威新能源主要从事改性材料的加工与销售业务,2023年1-9月实现销售收入2,188.20万元。另外,公司于2023年2月共同合作设立了广州穗开智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专项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2023年4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广州穗开智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广州穗开智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顺威新能源增资11,000万元,增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经查询,顺威新能源目前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行为。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顺威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事项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后续将根据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同心多元”发展战略的部署,公司在保持风叶领域品牌、规模、研发优势的同时,全力发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汽车材料产业,努力将汽车业务板块打造成为公司第二张名片。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主要是用于收购江苏骏伟75%股权。江苏骏伟深耕汽车领域超过20年,主要向全球核心汽车一级供应商提供高端、复杂和精密的汽车电子内嵌电路精密注塑零部件,产品覆盖高端汽车电子门锁系统、汽车电子电控系统、汽车座椅系统等。江苏骏伟是全球汽车电子门锁领域的领先企业,量产8个平台化产品,其汽车电子门锁精密注塑配套模块年均产销量达到3,000万套以上,可配备新下线万台。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主要是为公司引入汽车电子门锁等汽车零配件领域的领先企业,符合当前市场需求以及业务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在汽车市场的业务开拓,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险较小。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根据增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童贵云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威新能源”)拟使用人民币48,750万元收购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骏伟”)75%股权,交易金额是以目标公司经评估的结果为基础,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有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本次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收购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威新能源的业务发展需求,结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策略,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1,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顺威新能源进行增资并完成注册资本实缴。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主要是用于收购江苏骏伟75%股权。增资完成后,顺威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1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1,000万元。公司仍持有顺威新能源100%股权。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0日以邮件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放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全面发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的战略部署,扩大公司在汽车业务板块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威新能源”)拟以人民币48,750万元分期付款收购骏伟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骏伟”)7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人实施具体收购事宜。本次收购完成后,江苏骏伟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同心多元”发展战略的部署,在保持风叶领域品牌、规模、研发优势的同时,全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业务板块,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11,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顺威新能源进行增资并完成注册资本实缴,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主要是用于收购江苏骏伟75%股权。增资完成后,顺威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1,000万元。公司仍持有顺威新能源100%股权。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人实施具体增资及实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公司二楼会议室〔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会议将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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